消債條例上路備齊表格可縮短受理時間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008年 4月20日電)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滿一星期,仍引發申請表格不一、註記年限、奢華條款等疑慮,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若消費者申請表格不齊,銀行仍須受理申請,但可要求補齊,呼籲消費者最好依規定以七種文件申請,以免延宕申請的處理時間。
消債條例甫上路,不過法律扶助基金會也抨擊不斷,包括痛批銀行公會提出的申請機制太複雜,銀行公會要求一次檢附七種文件,包括債權人清冊、財產清單、薪資証明等,因此在網站上另提供法扶版的申請表格,並建議債務人照此版本申請即可。
金管會表示,之所以公布這七種申請表格,事先已與法院協商過,若消費者不備齊文件就聲請更生、清算,法院受理聲請案件時,仍會要求民眾補件,無論前置協商或法院程序,準備的文件越齊全,受理速度可望越快。
根據司法院統計,截至 4月16日止,全台法院受理的更生聲請件數達
399件、清算申請有57件。金管會官員表示,消債條例甫上路,初期觀望人數較多,真正的前置協商、更生、清算案件量,恐尚未浮出檯面。
消債條例上路,卻產生申請表格不一、註記年限、奢華條款等疑慮,金管會再度澄清,所謂的奢華條款,是指當民眾聲請更生或清算,由於債務可獲得部分或全部免責,債權人將訂定不能坐計程車、不能上餐館等奢華條款。
不過金管會官員解釋,只要債務人仍能按約還款,就算違反奢華條款,也不會影響免責權,但若未能按約還款,又遭舉証違反奢華條款,原本被裁定免責的債務,將不再享有免責權,必須還款。
金管會表示,衡量債務人每月的還款金額,有基本公式可循,為收入減掉必要支出後,依總債務金額反推還款期數與利率,將依照撫養人數、行政院公告的各縣市最低生活標準,讓債務人還款之餘仍有能力過活。
銀行公會表示,前置協商下,將依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定作還款方案,呼籲債務人切勿聽信不實廣告,透過代辦公司並不會獲得更好的還款條件,還需支付高額的代辦手續費,若有需要,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即可。
文章來源:中央社 (2008-04-20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