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毅是個大學生,因為參加聯誼認識空姐小媛,小毅對小媛一見鍾情,展開熱烈追求。沒想到,小媛是一個愛慕虛榮的女孩,小毅為了討她歡心,不斷刷卡購買名牌包包、服飾,甚至貸款帶小媛到杜拜旅行。
但小毅的經濟能力根本無法負擔這麼高額的消費,每期的信用卡帳單都只繳得起最低應繳金額,才沒多久,小毅的卡債竟高達100萬元,小毅再也無法滿足小媛的物質慾望,小媛也離開了小毅。小毅該怎麼解決自己的債務?過度消費所積欠下的債務,究竟能不能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解決?
未經營大規模營業皆適用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陳芬芬解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立法目的,是為了讓負有債務的消費者得依法清理債務,並且重建其經濟生活。
因此,消債條例並沒有規定適用的債務類型,凡是沒有經營大規模營業的債務人,在無法清償債務的情形下,都可以適用消債條例來清理自己的債務。本案中,小毅為了追求小媛,在沒有衡量自己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刷卡消費而無力償還,雖然是因為過度消費而形成的債務,依法仍然可以透過消債條例清理債務。
依據消債條例第134條第4款規定,債務人若是因浪費、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致財產顯然減少或負擔過重的債務,而產生開始清算原因者,除非得到普通債權人全體同意,否則債務人縱使完成清算程序,法院也有可能裁定不為免責。
如果法院裁定依據前揭條文不免責者,則債務人即須繼續清償債務,直到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債權額的20%以上,債務人才能再向法院聲請裁定免責。選擇更生 可維持未來債信本案中,小毅的債務形成原因是過度消費,因此雖然小毅可以自由選擇以更生或清算程序來清理債務,如果小毅選擇以清算程序清理債務,可能會因為過度浪費情節重大而被法院裁定不免責,並因此必須持續清償債務。
由於更生程序只要在更生方案經法院認可並履行完畢後,即可當然免責,無須法院裁定免責,且更生程序對於職業、生活較無限制,以小毅的情況看來,小毅在學校畢業之後,應該可以找到適合的好工作努力賺錢償債,為維持小毅將來的債信,小毅還是比較適合選擇更生程序來清理債務。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