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底前協商細則公告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即將於今年4月1日上路,但施行細則卻遲遲未出爐,經今天行政院院會討論,與會的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胡勝正透露,施行細則可望1月底前出爐,屆時將與銀行公會提出的版本比對是否有衝突,但此條例即將生效,需加快準備的腳步。
受三年前信用卡、現金卡雙卡風暴教訓,為使消費性債務有固定的法律機制解決,也避免消費者因背債、無解決方案而走上絕路等社會悲劇,去年七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母法出爐,將於今年四月正式生效。
這項條例為台灣第一個針對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現金卡等消費性債務的法定處理機制,還款有困難的消費者可先由法院外的協商機制,與銀行協商還款計畫,若協商未果,才走入法院程序,聲請更生或破產。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即將上路,母法雖已完成,但牽涉實際執行等技術面的施行細則卻遲遲未出爐。
胡勝正今天赴行政院報告相關進度,會後接受記者訪問時透露,會中達成共識,此條例的施行細則,司法院可望月底前提出,由於條例即將於四月起上路,屆時將加緊腳步,與銀行公會的版本比對。
胡勝正表示,司法院的施行細則出爐後,若與銀行公會無太大歧見,將積極進入新條例的宣導期,讓債清條例順利於四月上路。
文章來源: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008年1月16日電 (2008-01-16 19: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