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卡奴條例」準備好了嗎?
總統選舉的激情過後,照理說社會應該回復正常,重建信任,迎接嚴峻而未知的國際挑戰。
可惜新聞媒體卻在選後忙著造神,從粉絲排隊簽名、夫人公車出勤,一直到總統童年軼事等,都是無聊記者吹捧拍馬的題材。
反而是攸關國計民生的制度變革,因為需要深度思考,不大符合膚淺媚俗的媒體生態,社會除了「芒果亂報」的感慨之外,也只能寄望公民意識的覺醒。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即將在4月11日正式實施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這是台灣社會60年來關於個人債權債務法律關係的重大改變。
但是這麼重要的法律,受到新聞媒體關注的程度卻遠不如馬小九的飼料和總統府的風水,輕重失衡的新聞取捨,不問蒼生問鬼神,真是讓人欲哭無淚!
面對全新的法律制度,有代辦業者大剌剌的刊登廣告,宣稱卡奴只須支付6萬元費用就能「合法」避債。
律師界則著眼於龐大的「商機」,除了駁斥代辦業者的廣告招攬,同時透過法律扶助的機制替卡奴請命,再回頭向國庫領錢。
金融機關則是明白排斥律師與代辦業者的介入,要求卡奴本人出面協商,其間涉及債務清理的市場利益分配,各方勢力糾結串聯,孰是孰非各執一詞,社會大眾則是霧裡看花,真偽難辨。
道德風險恐遽升
眾所週知,本法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救卡奴,避免燒炭自殺的社會悲劇一再重演,因此採取「債務減免」的立法政策,提供「更生」及「清算」兩種法律程序由債務人選擇。
簡單來說,「更生」就是透過債務人「未來的分期清償」,使得其餘未受清償的債務獲得「當然免責」的效果;「清算」則是透過債務人「現有的財產分配」,並且在符合一定條件之下,由法官決定是否「裁量免責」的制度。
雖然「債務減免」的立意良善,但是債權債務的消長就像自然界的「物質不滅定律」一樣,並不是天下掉下來的禮物,債務減免的損失其實就是由債權人承擔,因此如果本法遭到濫用,社會將會付出道德風險遽然升高的嚴重代價。
所以本法實施之後,法官將在「鼓勵卡奴重生」和「防止道德風險」的價值衝突之間權衡利弊,天人交戰。
衝擊民間債權人
特別必須說明的是,本法雖然是為了解救卡奴,但是受到衝擊的並不是僅限於銀行的金融債權,即使是民間的普通債權,其權利也會受到相同程度的影響。或者更正確的說,對於民間債權人而言,其衝擊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因為民間債權人不像金融機構一樣具有分散風險的能力,而且在立法過程中,各自獨立的民間債權人欠缺組織,無法形成有效的壓力團體進行遊說,所以其利益保護難免受到忽視。
面對「債務減免」的政策,金融機構還能利用未來「授信」與否作為籌碼而實現債權,可是民間債權人卻有點像是法律上的棄嬰。卡奴固然獲得救贖,道德則難免沉淪!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是對個人債權債務法律關係的重大調整,希望台灣社會真的已經「準備好了」!
作者為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文章來源:壹蘋果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