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理財家》消債 更生清算有代價

生活理財家》消債 更生清算有代價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2008.04.15 04:16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已於11日上路,這是台灣第一個專為個人提供的債務清理法規,只要積欠任何一筆金融機構債務,就可以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若減息後還是還不起,就可跟法院聲請更生或是清算。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只要是「一般人」還不起債,都可以適用。什麼叫一般人? 企業老闆除外,包括上班族、打零工等受薪階級或家庭主婦等。

若有開店營業,但是月營業額平均不超過20萬元者,也可以申請。

換句話說,計程車司機、攤販和小店老闆等,只要每個月營業額不超過20萬元,且在任何一家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有負債,就可以把倒會等的民間債務一起拿到協商機制平台協商減債,或是聲請更生與清算。

不過,債務人要注意,一定要先與銀行協商,才能更生或是清算。

更生是指可以將債務本金部分免責,也就是本來欠100萬元,可能只要還20萬元,未來每一季還款一次。想聲請更生的債務人,債務不能超過1,200萬元,超過就只能聲請清算。

清算就是債務實在過大,又沒有能力可以在未來還債,法院可以將債務人當下財產與負債結算,過程約六個月,債務就從此一筆勾銷,也就是俗稱的「破產」。

但是,聲請更生與清算的債務人必須付出一些代價,生活水準不能超過一般人,包括不能坐計程車、搭高鐵、不能出國玩或不能住四星級以上的飯店等。

更生受到生活限制的時間約六年到八年,信用註記是在還完之後加四年,但最長不能註記超過十年。

但清算則要信用註記十年,這十年之內都必需受到上述生活限制。

更生與清算還有一個較大的不同,就是更生期間若仍有房貸,只要沒有逾期超過兩個月(兩期)沒有繳款,銀行就不能拍賣房子,自住沒有問題。

但是清算時,不管房子或是其他財產都會被拿去拍賣變現。

消債條例的債權範圍,包括金融機構的欠債,像是向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或郵局等借的錢,或是信用卡、現金卡、房貸、車貸和二胎等,以及倒會的錢、作保的債務等,全部可以納入消債條例。

【2008/04/1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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