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毀諾前申請變更可享最長12年免息

債務人還款新案金額月減2成,未毀諾前申請變更可享最長12年免息
2008年08月05日蘋果日報 廖珮君╱台北報導

參與2006年銀行公會版本的債務協商機制,約10萬名仍正常還債的債務人,終於有減壓方案了,每月還款金額可少還2成以上,最長還款期限可拉長到12年免息。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主委吳清文說,此舉已讓公會版的毀諾率,單月降到2.3%以下,也降低債務人走更生、清算獲得免責的風險。

減輕壓力

上周五國內通過更生首例,更生人只需還欠債總額的15.8%,等於是債務打了1.5折,驚動各銀行。

據悉,該案的6家債權行(台新銀、中信銀等)已打算對此提出抗告,也因該更生人是當初2006年參與公會協商版本而又毀諾者,讓公會除緊盯目前仍在繳款卻出現還款困難的債務人,決議給予減壓方案。

須附5項證明文件

此減壓的「變更還款方案」,對象是2年前參與公會版債務協商,已協商完成並進入繳款程序,但至今繳款卻產生困難者,債務人可在未毀諾前,檢附變更還款申請書近2年所得稅清單近月核發財產資料清單近3個月薪資證明勞保投保資料5項證明文件向最大債權行(欠最多錢的銀行)申請。

吳清文說,最大債權行會依債務人的還債能力,估計每月可償還金額,若債務人還款能力降低20%以上,銀行就會調降期付金2成,從下一期繳款日(每月10日)開始調降。

如小芬過去2年,每月還債1萬元,今年因生了孩子又失業,快還不出錢來,經申請變更後,小芬每月只需還8000元,甚至可以更低。

每2年申請變更1次

經公會統計,目前來申請減壓方案者,僅約600~700人,每人平均欠債140萬元,攤還期限約8年,平均還款利率5%,平均每月還款金額1.8萬元,近2月已達申請顛峰。

吳清文說,經申請變更後,平均每月還款金額可能降到1~1.2萬元,最長還款期限也會拉長到12年免息,惟限制每2年只能申請變更1次。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新舊版本比較

註1:一致性協商,分逾期30天以上及逾期30天內兩大部分

30天以上且負債比逾25倍,最低可無息均攤80期還款

30天內且負債比逾25倍,則分5種還款期數、利率3.88~12.88%

註2:債務協商新版,重點在於還款條件變更

資料來源:銀行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