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大企業員工也想聲請破產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兩周,律師事務所收件居然比銀行還多,還有律師事務所因為進件量暴增不敢再收新件;打算聲請破產的債務人,很多都有固定工作,不少人還在五百大企業上班。

消債條例提供被債務纏身的消費者,可藉由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最終達到對債務免責。但法院要求,債務人要先與銀行進行「前置協商」,無法做前置協商者,才能找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但這兩周向銀行申請做前置協商者沒有想像踴躍,前三大消金行庫中國信託、台新及國泰世華銀行,收件各都只有一百多件;但透過律師事務所打算直接聲請更生清算的債務人卻不少,有中型的律師事務所一周就收了兩百件申請案。

透過律師事務所向法院聲請更生,律師一個案子收費四到六萬元,對債務人是不小負擔,但很多債務人因為不諳法律,還是想找律師代寫案子,有律師事務怕接案太多耽誤進度,已經停止進件。

據律師透露,想直接進法院「破產」的債務人,很多都是上班族,而且服務單位,都很有「來頭」,許多都在排名前五百大的企業中上班;例如高科技業中的台積電,還有大學講師和國小老師。

律師透露,有在知名製造業服務的工程師,薪水六萬,只因養家和支應家庭支出,就負債三百多萬元。還有警察,十幾張卡負債了兩百多萬元。


文章來源:【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消債條例上路 法院已受理685件更生案件

(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二十六日電)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於四月十一日上路,根據司法院公布最新統計,全國二十一個地方法院截至二十四日止,已受理六百八十五件更生案件及七十一件清算案件。其中,高雄地方法院共受理兩百二十九件,是目前案件最多的法院,台南地院一百零二件居次。

立法院於去年六月間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明定卡債族得經協商、更生及清算償還債務。條例於去年七月十一日由總統公布後,今年四月十一日開始施行。

根據司法院統計,台北地院受理五十三件更生案件、八件清算案件;士林地院有三十四件更生案件、八件清算案件;板橋地院有六十九件更生案件、十件清算案件;桃園地院有四十一件更生案件、八件清算案件;新竹地院有十四件更生案件、三件清算案件;基隆地院二十五件更生案件、宜蘭地院有三件更生案件。

中部地區的苗栗地院有七件更生案件、兩件清算案件;台中地院有三十三件更生案件、五件清算案件;南投地院有六件更生案件、一件清算案件;彰化地院有二十七件更生案件、兩件清算案件;雲林地院有五件更生案件、一件清算案件。

南部地區的嘉義地院有十四件更生案件、一件清算案件;台南地院有九十四件更生案件、八件清算案件;高雄地院有兩百二十一件更生案件、八件清算案件,案件數目居全國法院之冠;屏東地院有二十八件更生案件、五件清算案件。

台灣東部及外島地區案件明顯較少。台東及澎湖地院分別有六件、兩件更生案件,沒有清算案件,花蓮地院有兩件更生案件、一件清算案件;福建金門地院有一件更生案件,福建連江地院則完全沒有案件。


文章來源: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