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款條件放寬卡債族毀諾率回跌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三個多月,銀行公會再度讓步,坦承民國九十五年公會債務協商機制的還款方案,對卡債族的負擔過重,同意重新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根據統計,經重新協商後,卡債族平均每月的繳款金額大幅調降四成。

銀行公會指出,九十五年公會的債務協商機制,因為受限於當時辦理的時限緊迫,沒有要求卡債族提供收入證明文件,且以一致性的協商計算每月還款金額,導致不少卡債族的還款方案負擔較重。根據統計,當時通過的還款條件,平均每人欠款金額一百五十多萬元,平均簽約還款時限為九十期,平均每月還款金額為一.八萬元。

考量到不少卡債族的確有誠意還款,但每月所得有限,因此,銀行公會已針對繳款中、但有繳款困難者,訂定了「債務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重新依據卡債族的所得資料,計算每月還款金額。該方案公布後,僅六月份一個月就湧進了上千件的申請案,每月平均還款金額,從原本的一萬八千元,大幅降低至一萬元至一萬二千元,也成功的讓單月毀諾率,由五月份的三%,降低至七月份的二.三%。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強調,只要是履約中的卡債族,或是已毀諾但至法院聲請更生不被受理,都可申請「債務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但必須提供「國稅局近二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一個月核發的財產資料清單」、「近三個月薪資證明文件」及「勞保投保資料表」等資料,向原本的最大債權銀行申請,且協商債務範圍仍以原協議已納入的債務為主。

根據銀行公會統計,參加九十五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機制的卡債族,人數共有二十二.七萬人,債權金額達三千三百億元,這批卡債族經過兩年多的還款,累積毀諾率不但早已突破五成,且正向六成邁進。

當時不少正在繳款中的卡債族,不斷到處投訴,表示銀行要求的每月還款金額過高、甚至超過每月所得,但因已經簽約,如果不依約還款就得毀諾,各銀行也會重行催收,銀行公會雖訂定了「喘息期」的申請規定,允許卡債族有條件的暫停還款,但仍無法解決毀諾率攀升的情形。

毀諾卡債族獲重生四月十一日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已經毀諾的卡債族,均可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五月份單月的毀諾率更飆升至三%,銀行公會因此正視卡債族負擔過重的問題,同意讓卡債族重新協商、變更還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