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更生逾5千件年底破5萬件

司法院昨(26)日公佈全台21個地方法院,受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分案統計,聲請更生案件累計達5,327件,數字驚人。值得注意的是,有4,000件高度集中在7個都會區的地院,不僅法院負擔不均,顯示卡債族也有城鄉差距。

消債條例自4月11日上路,迄今2個多月以來,司法院依據各地方法院受理情形統計,聲請更生案件數為5,327件,聲請清算案件353件。司法院民事廳法官表示,卡債族聲請更生,才有機會恢復信用,從近來聲請更生案件數急速成長態勢,保守估計到今年底有5萬件聲請更生案。

司法院資料顯示,卡債族在21個地院聲請更生案件,數量最多的前7名地院,共有4,040件,占比重75.84%。

事實上,司法院在消債條例上路前,就已與銀行公會聯繫,取得違約族的資料進行分析,發現最多違約族的戶籍地,多位在台北縣、市及高雄縣、市。法官表示,各地院的案件負荷量差異性大,及早分配適當的委外人力因應。

消債條例規定,當事人若對地院法官裁定不服,是向地院合議庭抗告,而非向高等法院,因此極可能出現各地院法官裁量出現重大歧異的情形。法官表示,目前僅有裁定更生案,但還沒有終結案例,各地院法官獨立審判,確實有可能因採用的論點差異,形成不同的判決結果。

為避免各地院判決結果出現重大歧異,由司法院民事廳長吳景源、台中地院院長李彥文,及台大教授許士宦組成「消債審議委員會」,當各地院法官遇到爭議時,先在院內討論,得出雙方爭議點,並將初步採用的說法,以法院為單位,透過新設立的「線上即時問答」系統,提交消債審議委員會討論後,整合意見回覆地院,提供法官作為審判的參考。

文章來源:工商時報 【王尹軒/台北報導】  

尋找債務出口》更生聲請遭駁回可提抗告

阿旺是一名卡車司機,兩年前因為不慎發生車禍,必須負擔高額的賠償金,向銀行辦理信用貸款和信用卡借貸現金100 萬元。

由於經濟不景氣,阿旺的工作收入越來越不穩定,每次都只能繳交最低應繳金額,不斷累積利息與違約金,最後阿旺所積欠的借款金額,竟然高達320萬元。面對經濟不景氣及物價飛漲的壓力,阿旺連替生財工具加油的本錢都沒有了。

阿旺決定向法院提出更生的聲請,但是阿旺卻忘了先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並進行協商前置程序,以致於法院以阿旺未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規定進行協商前置程序為由,駁回阿旺的更生聲請。著急的阿旺上網尋找資訊,卻看到代辦公司的網站上寫著「更生清算,一個人一生只有一次機會」,這是真的嗎?被法院駁回之後,阿旺就再也不能提出聲請了嗎?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陳芬芬解析: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債務人向法院提出更生或清算的聲請時,必須符合幾項基本要件,否則會被法院以程序不合法而駁回。

例如:聲請人必須繳交聲請費1,000元以及法院所裁定要求聲請人繳交的程序費用;聲請人必須配合法院裁定,提出法院要求補正的相關文件,或是配合法院的傳喚到場說明;而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而負有債務者,則必須在聲請前進行協商前置程序。以上這些要件如果沒有完成,就會被法院以程序上不合法為理由駁回。

另外,如果債務人在聲請更生前,曾經受到破產法的宣告,或是曾經因為破產而經過法院認可和解,卻因為惡意不還款而不履行經過法院認可的和解條件,也會在聲請更生時,被法院駁回。

法院對於更生或清算的聲請,會加以駁回的原因,除了程序上不合法駁回之外,還有在實體上駁回的事由。例如,債務人提起聲請五年內曾經從事月平均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營業活動;債務人有高價的資產,遠高於負債額而沒有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之虞的事由;已經協商成立者,沒有不可歸責而無法履行協商條件的事由等。有以上情形的債務人,在聲請更生或清算時,會被法院駁回。

然而,不管是程序上或是實體上被法院駁回,都可以依法提起抗告,由抗告庭來審酌原駁回裁定是否有理由。如果沒有提起抗告,或是抗告失敗者,只要在補正或滿足了前述提及的程序上及實質上的要件之後,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本案中,阿旺因為沒有前置協商,而被法院駁回其更生的聲請,阿旺仍然可以重新以書面附具債權人清冊,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在協商不成立或是超過法定期間尚未開始或達成協商的情形下,阿旺就可以檢附協商不成立證明書,或是相關證明文件,重新向法院聲請更生。

高薪族消債 別想零利率

消債條例上路兩個月,已出現道德風險。

部分申請人一方面坐擁豪宅、一方面卻哭窮,要爭取零息還款,銀行發現,這些人多數月領4、5萬元,甚至是薪資更高的軍公教人員,讓銀行很頭痛,將拒絕給予高薪族零利率。

據了解,目前已有超過1.7萬件申請前置協商案件,總計各銀行已審核通過的協商案件量也已超過4,000件,無擔債務包括信用卡、現金卡與信貸,與有擔的債務量如房貸等,約占各半金額,但無擔債務仍稍高。

銀行業者指出,最近已發現不少繳得起錢的高薪族,坐擁台北市千萬元豪宅,卻要求銀行要把無擔貸款利率降到零,還款時間更要拉長到十年以上,一邊享受好住宅、好生活,一邊又向銀行哭窮,讓銀行承辦人員很生氣。

銀行公會發現,各銀行都有類似的案例,而且以軍公教人員以及竹科的高科技員工居多,為了避免產生道德風險,銀行公會已初步達成共識,各銀行決定對這種坐擁千萬元豪宅的高薪族,將不給予「零息」優惠,否則對不起其他真正有還款困難的民眾。

銀行主管說,這類月薪超過五、六萬元,又有千萬元豪宅的族群,絕對不是弱勢族群,銀行不會對這類族群妥協。這類客戶如果申請前置協商,無擔債務利率最大的彈性是「微降」,或還款年限放寬二、三年,絕對不會跟其他真正有困難的民眾一樣降到零利率。

銀行主管說,假如客戶真的還款有困難,銀行仍然可以個案處理。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吳清文說,第一個被銀行拒絕的客戶,就是一個30歲出頭的女老師,月薪5.5萬元,已欠債七家銀行共260萬元。銀行評估,女老師是單身,每個月若還款3萬元,一年就可以還掉36萬元,不用八年就還完所有債務;但女老師卻說,每個月有紅白包需求,一個月最多只能還1.6萬元,最後協商破局。

吳清文說,260萬元是只包含剛逾期的利息,後續未還款的利息都沒計算,銀行已展現最大誠意,若女老師願意協商,就以260萬元為協商還款金額;但女老師若想走法院更生或是清算,銀行會加計利息部分,向法院主張共470萬元的債權。

文章來源:【2008/06/19 經濟日報】

為還卡債日擺攤、夜網拍 壯男過勞死

【聯合報╱記者趙容萱、洪敬浤/台中市報導】 2008.06.18 04:17 am

四十六歲張姓男子為還卡債,半年來,幾乎每天熬夜網拍營業,白天還幫妻子擺攤賺錢,日子雖苦仍撥時間擔任義工,不時到偏遠山地鄉濟貧,幫助弱勢,日前猝死,法醫相驗認為是過勞死。

張妻表示,丈夫身體很壯,很少感冒生病,但最近看起來很累,十二日她發現丈夫昏倒床上,送醫不治。法醫指出,張男死前幾天,曾出現胸悶、冒冷汗等現象,研判是長期勞累與壓力,心肺衰竭猝死,是典型過勞。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主任陳維恭說,過勞死是指慢性疲勞誘發猝死。現代人生活競爭激烈,壓力大,建議維持正常睡眠、飲食,並適度紓壓,才能避免過勞。張姓男子十二歲喪父,母親改嫁,張因是長兄,還要照顧二名年幼弟弟,從小生活就很艱苦。十三年前成家,在台中市西屯傳統市場賣水果,育有一名讀小三的女兒。

張妻指出,丈夫拚命工作,但大環境不佳,負債三百多萬元,夫妻倆以卡養卡成了卡債族,最高紀錄一個月光卡費就要繳十八萬元。四年前改賣內衣,經濟仍沒好轉,店面被收回,丈夫改行做網拍,她到夜市賣內衣。

張妻說,丈夫對自己要求嚴格,沉重的經濟壓力,一度使得丈夫脾氣暴躁,六年前,成為心海羅盤觀眾才改變個性,即使被負債壓得喘不過氣,丈夫仍樂觀以對,並加入義工,時常到偏遠的山地鄉濟貧。

張妻指出,店面被收回後,她和丈夫曾與銀行債務協商,破裂收場後,一家人棲身的房子也被法拍。眼見月底將被掃地出門,她情緒陷入低潮,瘦了近十公斤,丈夫反鼓勵她要認真面對人生,說只要肯打拚就有希望。

為改善家計,丈夫每天熬夜忙網拍,幾乎天天到凌晨三、四點才休息,白天還幫她擺攤,還要張羅搬家。她勸丈夫要休息,丈夫總是說不要緊。里長林添憶說,張姓男子死後,留下妻女無力負擔喪葬及搬家支出,社區管委會發動捐款,共籌到五萬多元。

【2008/06/1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