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協商放寬外銀憂心

95年卡債協商案件還款機制一再放寬,部分外銀擔心道德風險,且認為對正常還款者不公平,上周因而建議主管機關不宜再放寬,金管會則請外銀直接向銀行公會表達意見。

景氣不佳,物價上漲,薪資又未調漲,讓卡債族還款能力受影響。對於95年適用卡債協商機制的債務人,不論已毀諾或依協商還款者,若有困難,銀行公會6月同意可以適用「個別協商一致性還款方案」,重新談判還款條件。

「個別協商一致性還款方案」是由債務人與最大債權銀行協商還款條件後,其餘債權銀行一併適用。由於適用的對象不限毀諾或未毀諾的卡債族,換言之,已完成協商並履行還款條件中的債務人,也可以再跟銀行重新談還款條件。

卡債協商作法一再放寬,讓部分銀行擔心道德風險因此增加,不利銀行資產品質穩定性,且對已依協商內容正常還款的卡債族來說也不公平,上周就有外銀向金管會反映卡債協商作法不宜再放寬。金管會官員表示,由於卡債協商機制等作法是銀行公會自行訂定,主管機關不便介入太多,已請外銀直接向銀行公會建議。

最近銀行對卡債協商機制的調整有不同聲音,據了解,部分外銀對95年卡債協商案件放寬可採「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有不同意見;但也有銀行建議,讓95年卡債協商案件可以適用條件更有彈性的債清條例上路後的兩階段「前置協商」作法。

官員表示,債清條例的「前置協商」是採取兩階段作法,第一階段可以視當時債務人的收入情況,訂定還款條件,幾年後若債務人收入出現變化,還可以進行第二階段協商,讓還款條件更有彈性。不過,對於這項建議,也有銀行持不同見解。

部分銀行認為,一旦95年間的卡債協商案件,也可以適用債清條例的「前置協商」兩階段協商作法,勢必增加銀行的作業成本,不宜採行。由於銀行間有不同看法,銀行公會尚未作成決議。

反對無限制放寬協商機制的銀行認為,這是在做「壞榜樣」,反而會讓毀諾率上升;但同意的銀行認為,小型銀行與放款量較低的外商銀行人力不足,要與95年債務協商者再一對一個別協商「太累」,債務人若有還款意願,對銀行來說,能收多少就收多少,反而可以降低毀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