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導消費者產生不正確觀念

光明遍照股份有限公司近來在媒體上刊登廣告,宣稱可以為卡債族代辦更生或清算程序,並且指稱債務人可以「拚命刷卡」,未來只要還債務的兩成,就能獲得法院准予更生計畫。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王金龍昨天嚴正指出,該公司廣告內容不實,所宣導的部分作法,與消債條例規定不符,嚴重誤導消費者產生不正確觀念,司法院將立即函請法務部、金管會及公平會等相關主管機關,徹查有無涉及不法詐騙情事。

王金龍提醒債務人,解決債務的最直接與可靠方式,應與往來的最大債權銀行進行債務前置協商,協商若不能成立,則可向各法院聯合服務中心的訴訟輔導科,尋求協助,千萬要小心有人趁機行騙。

消債條例的立法目的,是希望債務人按照能力還錢,以獲取得更生重建經濟生活的機會,並非欠錢免還,更不可能「拼命刷卡」只要還兩成就可以。果真如此,豈非形同「合法向銀行搶錢?」王金龍說, 消債條例沒有任何一條規定,可以導出「只要還兩成」的結果。

該公司在廣告中提列「更生百問」,其中有包括,更生要還多少?答案是債務百分之二十。銀行損失那麼大倒掉怎麼辦?答案是今天政府怕銀行倒閉,銀行捅了再大漏洞,都會有其他銀行接管。司法院嚴正指出,該公司傳播如此錯誤訊息,心態可議。

( 2008/03/14 09:00 時報資訊 )張國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