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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將於四月十一日上路,司法院今天表示,已召開「全國地方法院院長會議」,要求各地方法院擴大訴訟輔導服務,使民眾對消債條例能有正確認識,並且要結合律師公會、法扶會等團體,提供民眾諮詢及請求協助的正當管道,避免遭受到不肖代辦公司的欺詐或剝削。

立法院於去年六月間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明定卡債族得經協商、更生及清算償還債務。條例於去年七月十一日由總統公布後,將於今年四月十一日開始施行。

司法院今天指出,昨天所召開的「全國地方法院院長會議」主要就各級法院如何宣導消債正確觀念?如何充分運用人力協助債務人重生?以及法院應如何作適當事務分配等問題進行溝通。

司法院長賴英照表示,各法院的人力及物力補充需要時間,為因應消債條例到來,各法院所增加的負擔極為沉重,但民眾的需求不能等待,因此期望各法院能共體時艱,儘量協助需要幫助的債務人。

與會人員在會議中達成共識,認為消債問題應儘量鼓勵債權人及債務人利用協商制度解決,司法院及各法院持續加強宣導消債條例的正確觀念,不容許投機的債務人想要藉此制度脫免債務。

資料來源:中央社記者 林長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