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項程鎮、劉志原/台北報導〕總統馬英九昨天參加法律扶助基金會四週年茶會,針對法扶基金會因協助卡債族進行更生清算程序等事務,希望政府多補助預算,馬英九表示支持,但也補充說「不要期望馬上增加」,不過司法院官員對馬英九談話表示憂心,懷疑國庫能否支撐。
司法院官員私下指出,法扶基金會協助卡債族更生清算程序,已排擠其他也需要法律扶助案件的預算,如想維持各類案件接受法扶的案件量,勢必還得多跟司法院要預算,但「國家預算有限,不可能無限制膨脹」,有官員認為應以健保制度為殷鑑。
馬英九在會中雖坦承:「台灣經濟沒有以前好」,但仍堅持法扶基金會和其他國家相較,規模和基金來得小,因此當初競選總統時,將加強法扶列入政見,希望協助弱勢讓人人能請律師打官司。
馬英九說,自己因特別費案打了一場官司,才知訟訴這麼花錢,也該找律師協助。
法律扶助基金會初步估計,全國卡債案件約五十萬件,目前法扶基金會每月案件諮詢預約量平均約一萬件,預計至年底會超過九萬件,同時預計其中會有兩萬五千件透過法律扶助來協商更生及清算。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債清協商案開始繳款囉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後,昨(10)日為第一期協商繳款日首日,目前各行庫收到的案件約二、三百件,其中已協商完成的案件數,從個位數到數十件都有。行庫主管指出,不少案件協商的利率介於3%至5%,較雙卡的18%至20%低了許多。
合庫銀主管指出,昨天開放債務人繳款,若債務人到一個月後,也就是8月10日,都還沒有履行協議,銀行就會視為債務人毀諾。
台企銀個金部主管指出,依據消債條例協商出來的還款內容都有一定依據,原則上期數愈少,利率會較高,例如60期以下的利率都在5%以上,60期至96期利率則在3%到5%;如果期數更長,利率可能壓低到2%、3%。
以最大債權行之一的土銀為例,應處理案件達300多件,截至目前已完成協商的案件約30多件,每件應還款金額約100萬元,銀行與債務人協商的還款年限在六至八年,多數人適用的利率在3%到5%。
其他行庫如台企銀完成協商的案件約15件,總金額2,600萬元,每件平均金額約173萬元。由於台企銀協商出來的還款期限較短,所以適用的利率約在6%以上。至於另一家最大債權行合庫銀,已完成協商的案件僅八件。
土銀債權部主管指出,這些債權人的債務主要以利率18%至20%的雙卡債務為主,銀行協商時原則是視債務人的收入、支出來決定每期還款金額和還款期數,由於銀行主要目的是希望收回債權,不是藉此獲利,所以只要債務人有誠意還錢,利率高低並不是問題。
銀行觀察,有個案因為家屬願意替債務人一次還清,債權銀行也願意給予「零利率」。此外,消債條例的協商原則中,有一項是如果還款期限超過180期(約15年),銀行和債務人必須先簽還款到第72期的協議,之後再視債務人收支狀況來議定還款條件。
行庫主管表示,目前九成以上的協商案件都沒有超過180期,多數債務人都傾向儘快清償,不想拖太久。
文章來源:【2008/07/11 經濟日報】
合庫銀主管指出,昨天開放債務人繳款,若債務人到一個月後,也就是8月10日,都還沒有履行協議,銀行就會視為債務人毀諾。
台企銀個金部主管指出,依據消債條例協商出來的還款內容都有一定依據,原則上期數愈少,利率會較高,例如60期以下的利率都在5%以上,60期至96期利率則在3%到5%;如果期數更長,利率可能壓低到2%、3%。
以最大債權行之一的土銀為例,應處理案件達300多件,截至目前已完成協商的案件約30多件,每件應還款金額約100萬元,銀行與債務人協商的還款年限在六至八年,多數人適用的利率在3%到5%。
其他行庫如台企銀完成協商的案件約15件,總金額2,600萬元,每件平均金額約173萬元。由於台企銀協商出來的還款期限較短,所以適用的利率約在6%以上。至於另一家最大債權行合庫銀,已完成協商的案件僅八件。
土銀債權部主管指出,這些債權人的債務主要以利率18%至20%的雙卡債務為主,銀行協商時原則是視債務人的收入、支出來決定每期還款金額和還款期數,由於銀行主要目的是希望收回債權,不是藉此獲利,所以只要債務人有誠意還錢,利率高低並不是問題。
銀行觀察,有個案因為家屬願意替債務人一次還清,債權銀行也願意給予「零利率」。此外,消債條例的協商原則中,有一項是如果還款期限超過180期(約15年),銀行和債務人必須先簽還款到第72期的協議,之後再視債務人收支狀況來議定還款條件。
行庫主管表示,目前九成以上的協商案件都沒有超過180期,多數債務人都傾向儘快清償,不想拖太久。
文章來源:【2008/07/11 經濟日報】
卡債更生逾5千件年底破5萬件
司法院昨(26)日公佈全台21個地方法院,受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分案統計,聲請更生案件累計達5,327件,數字驚人。值得注意的是,有4,000件高度集中在7個都會區的地院,不僅法院負擔不均,顯示卡債族也有城鄉差距。
消債條例自4月11日上路,迄今2個多月以來,司法院依據各地方法院受理情形統計,聲請更生案件數為5,327件,聲請清算案件353件。司法院民事廳法官表示,卡債族聲請更生,才有機會恢復信用,從近來聲請更生案件數急速成長態勢,保守估計到今年底有5萬件聲請更生案。
司法院資料顯示,卡債族在21個地院聲請更生案件,數量最多的前7名地院,共有4,040件,占比重75.84%。
事實上,司法院在消債條例上路前,就已與銀行公會聯繫,取得違約族的資料進行分析,發現最多違約族的戶籍地,多位在台北縣、市及高雄縣、市。法官表示,各地院的案件負荷量差異性大,及早分配適當的委外人力因應。
消債條例規定,當事人若對地院法官裁定不服,是向地院合議庭抗告,而非向高等法院,因此極可能出現各地院法官裁量出現重大歧異的情形。法官表示,目前僅有裁定更生案,但還沒有終結案例,各地院法官獨立審判,確實有可能因採用的論點差異,形成不同的判決結果。
為避免各地院判決結果出現重大歧異,由司法院民事廳長吳景源、台中地院院長李彥文,及台大教授許士宦組成「消債審議委員會」,當各地院法官遇到爭議時,先在院內討論,得出雙方爭議點,並將初步採用的說法,以法院為單位,透過新設立的「線上即時問答」系統,提交消債審議委員會討論後,整合意見回覆地院,提供法官作為審判的參考。
文章來源:工商時報 【王尹軒/台北報導】
消債條例自4月11日上路,迄今2個多月以來,司法院依據各地方法院受理情形統計,聲請更生案件數為5,327件,聲請清算案件353件。司法院民事廳法官表示,卡債族聲請更生,才有機會恢復信用,從近來聲請更生案件數急速成長態勢,保守估計到今年底有5萬件聲請更生案。
司法院資料顯示,卡債族在21個地院聲請更生案件,數量最多的前7名地院,共有4,040件,占比重75.84%。
事實上,司法院在消債條例上路前,就已與銀行公會聯繫,取得違約族的資料進行分析,發現最多違約族的戶籍地,多位在台北縣、市及高雄縣、市。法官表示,各地院的案件負荷量差異性大,及早分配適當的委外人力因應。
消債條例規定,當事人若對地院法官裁定不服,是向地院合議庭抗告,而非向高等法院,因此極可能出現各地院法官裁量出現重大歧異的情形。法官表示,目前僅有裁定更生案,但還沒有終結案例,各地院法官獨立審判,確實有可能因採用的論點差異,形成不同的判決結果。
為避免各地院判決結果出現重大歧異,由司法院民事廳長吳景源、台中地院院長李彥文,及台大教授許士宦組成「消債審議委員會」,當各地院法官遇到爭議時,先在院內討論,得出雙方爭議點,並將初步採用的說法,以法院為單位,透過新設立的「線上即時問答」系統,提交消債審議委員會討論後,整合意見回覆地院,提供法官作為審判的參考。
文章來源:工商時報 【王尹軒/台北報導】
尋找債務出口》更生聲請遭駁回可提抗告
阿旺是一名卡車司機,兩年前因為不慎發生車禍,必須負擔高額的賠償金,向銀行辦理信用貸款和信用卡借貸現金100 萬元。
由於經濟不景氣,阿旺的工作收入越來越不穩定,每次都只能繳交最低應繳金額,不斷累積利息與違約金,最後阿旺所積欠的借款金額,竟然高達320萬元。面對經濟不景氣及物價飛漲的壓力,阿旺連替生財工具加油的本錢都沒有了。
阿旺決定向法院提出更生的聲請,但是阿旺卻忘了先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並進行協商前置程序,以致於法院以阿旺未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規定進行協商前置程序為由,駁回阿旺的更生聲請。著急的阿旺上網尋找資訊,卻看到代辦公司的網站上寫著「更生清算,一個人一生只有一次機會」,這是真的嗎?被法院駁回之後,阿旺就再也不能提出聲請了嗎?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陳芬芬解析: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債務人向法院提出更生或清算的聲請時,必須符合幾項基本要件,否則會被法院以程序不合法而駁回。
例如:聲請人必須繳交聲請費1,000元以及法院所裁定要求聲請人繳交的程序費用;聲請人必須配合法院裁定,提出法院要求補正的相關文件,或是配合法院的傳喚到場說明;而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而負有債務者,則必須在聲請前進行協商前置程序。以上這些要件如果沒有完成,就會被法院以程序上不合法為理由駁回。
另外,如果債務人在聲請更生前,曾經受到破產法的宣告,或是曾經因為破產而經過法院認可和解,卻因為惡意不還款而不履行經過法院認可的和解條件,也會在聲請更生時,被法院駁回。
法院對於更生或清算的聲請,會加以駁回的原因,除了程序上不合法駁回之外,還有在實體上駁回的事由。例如,債務人提起聲請五年內曾經從事月平均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營業活動;債務人有高價的資產,遠高於負債額而沒有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之虞的事由;已經協商成立者,沒有不可歸責而無法履行協商條件的事由等。有以上情形的債務人,在聲請更生或清算時,會被法院駁回。
然而,不管是程序上或是實體上被法院駁回,都可以依法提起抗告,由抗告庭來審酌原駁回裁定是否有理由。如果沒有提起抗告,或是抗告失敗者,只要在補正或滿足了前述提及的程序上及實質上的要件之後,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本案中,阿旺因為沒有前置協商,而被法院駁回其更生的聲請,阿旺仍然可以重新以書面附具債權人清冊,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在協商不成立或是超過法定期間尚未開始或達成協商的情形下,阿旺就可以檢附協商不成立證明書,或是相關證明文件,重新向法院聲請更生。
由於經濟不景氣,阿旺的工作收入越來越不穩定,每次都只能繳交最低應繳金額,不斷累積利息與違約金,最後阿旺所積欠的借款金額,竟然高達320萬元。面對經濟不景氣及物價飛漲的壓力,阿旺連替生財工具加油的本錢都沒有了。
阿旺決定向法院提出更生的聲請,但是阿旺卻忘了先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並進行協商前置程序,以致於法院以阿旺未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之規定進行協商前置程序為由,駁回阿旺的更生聲請。著急的阿旺上網尋找資訊,卻看到代辦公司的網站上寫著「更生清算,一個人一生只有一次機會」,這是真的嗎?被法院駁回之後,阿旺就再也不能提出聲請了嗎?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陳芬芬解析: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規定,債務人向法院提出更生或清算的聲請時,必須符合幾項基本要件,否則會被法院以程序不合法而駁回。
例如:聲請人必須繳交聲請費1,000元以及法院所裁定要求聲請人繳交的程序費用;聲請人必須配合法院裁定,提出法院要求補正的相關文件,或是配合法院的傳喚到場說明;而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而負有債務者,則必須在聲請前進行協商前置程序。以上這些要件如果沒有完成,就會被法院以程序上不合法為理由駁回。
另外,如果債務人在聲請更生前,曾經受到破產法的宣告,或是曾經因為破產而經過法院認可和解,卻因為惡意不還款而不履行經過法院認可的和解條件,也會在聲請更生時,被法院駁回。
法院對於更生或清算的聲請,會加以駁回的原因,除了程序上不合法駁回之外,還有在實體上駁回的事由。例如,債務人提起聲請五年內曾經從事月平均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營業活動;債務人有高價的資產,遠高於負債額而沒有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清償之虞的事由;已經協商成立者,沒有不可歸責而無法履行協商條件的事由等。有以上情形的債務人,在聲請更生或清算時,會被法院駁回。
然而,不管是程序上或是實體上被法院駁回,都可以依法提起抗告,由抗告庭來審酌原駁回裁定是否有理由。如果沒有提起抗告,或是抗告失敗者,只要在補正或滿足了前述提及的程序上及實質上的要件之後,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本案中,阿旺因為沒有前置協商,而被法院駁回其更生的聲請,阿旺仍然可以重新以書面附具債權人清冊,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在協商不成立或是超過法定期間尚未開始或達成協商的情形下,阿旺就可以檢附協商不成立證明書,或是相關證明文件,重新向法院聲請更生。
高薪族消債 別想零利率
消債條例上路兩個月,已出現道德風險。
部分申請人一方面坐擁豪宅、一方面卻哭窮,要爭取零息還款,銀行發現,這些人多數月領4、5萬元,甚至是薪資更高的軍公教人員,讓銀行很頭痛,將拒絕給予高薪族零利率。
據了解,目前已有超過1.7萬件申請前置協商案件,總計各銀行已審核通過的協商案件量也已超過4,000件,無擔債務包括信用卡、現金卡與信貸,與有擔的債務量如房貸等,約占各半金額,但無擔債務仍稍高。
銀行業者指出,最近已發現不少繳得起錢的高薪族,坐擁台北市千萬元豪宅,卻要求銀行要把無擔貸款利率降到零,還款時間更要拉長到十年以上,一邊享受好住宅、好生活,一邊又向銀行哭窮,讓銀行承辦人員很生氣。
銀行公會發現,各銀行都有類似的案例,而且以軍公教人員以及竹科的高科技員工居多,為了避免產生道德風險,銀行公會已初步達成共識,各銀行決定對這種坐擁千萬元豪宅的高薪族,將不給予「零息」優惠,否則對不起其他真正有還款困難的民眾。
銀行主管說,這類月薪超過五、六萬元,又有千萬元豪宅的族群,絕對不是弱勢族群,銀行不會對這類族群妥協。這類客戶如果申請前置協商,無擔債務利率最大的彈性是「微降」,或還款年限放寬二、三年,絕對不會跟其他真正有困難的民眾一樣降到零利率。
銀行主管說,假如客戶真的還款有困難,銀行仍然可以個案處理。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吳清文說,第一個被銀行拒絕的客戶,就是一個30歲出頭的女老師,月薪5.5萬元,已欠債七家銀行共260萬元。銀行評估,女老師是單身,每個月若還款3萬元,一年就可以還掉36萬元,不用八年就還完所有債務;但女老師卻說,每個月有紅白包需求,一個月最多只能還1.6萬元,最後協商破局。
吳清文說,260萬元是只包含剛逾期的利息,後續未還款的利息都沒計算,銀行已展現最大誠意,若女老師願意協商,就以260萬元為協商還款金額;但女老師若想走法院更生或是清算,銀行會加計利息部分,向法院主張共470萬元的債權。
文章來源:【2008/06/19 經濟日報】
部分申請人一方面坐擁豪宅、一方面卻哭窮,要爭取零息還款,銀行發現,這些人多數月領4、5萬元,甚至是薪資更高的軍公教人員,讓銀行很頭痛,將拒絕給予高薪族零利率。
據了解,目前已有超過1.7萬件申請前置協商案件,總計各銀行已審核通過的協商案件量也已超過4,000件,無擔債務包括信用卡、現金卡與信貸,與有擔的債務量如房貸等,約占各半金額,但無擔債務仍稍高。
銀行業者指出,最近已發現不少繳得起錢的高薪族,坐擁台北市千萬元豪宅,卻要求銀行要把無擔貸款利率降到零,還款時間更要拉長到十年以上,一邊享受好住宅、好生活,一邊又向銀行哭窮,讓銀行承辦人員很生氣。
銀行公會發現,各銀行都有類似的案例,而且以軍公教人員以及竹科的高科技員工居多,為了避免產生道德風險,銀行公會已初步達成共識,各銀行決定對這種坐擁千萬元豪宅的高薪族,將不給予「零息」優惠,否則對不起其他真正有還款困難的民眾。
銀行主管說,這類月薪超過五、六萬元,又有千萬元豪宅的族群,絕對不是弱勢族群,銀行不會對這類族群妥協。這類客戶如果申請前置協商,無擔債務利率最大的彈性是「微降」,或還款年限放寬二、三年,絕對不會跟其他真正有困難的民眾一樣降到零利率。
銀行主管說,假如客戶真的還款有困難,銀行仍然可以個案處理。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吳清文說,第一個被銀行拒絕的客戶,就是一個30歲出頭的女老師,月薪5.5萬元,已欠債七家銀行共260萬元。銀行評估,女老師是單身,每個月若還款3萬元,一年就可以還掉36萬元,不用八年就還完所有債務;但女老師卻說,每個月有紅白包需求,一個月最多只能還1.6萬元,最後協商破局。
吳清文說,260萬元是只包含剛逾期的利息,後續未還款的利息都沒計算,銀行已展現最大誠意,若女老師願意協商,就以260萬元為協商還款金額;但女老師若想走法院更生或是清算,銀行會加計利息部分,向法院主張共470萬元的債權。
文章來源:【2008/06/19 經濟日報】
為還卡債日擺攤、夜網拍 壯男過勞死
【聯合報╱記者趙容萱、洪敬浤/台中市報導】 2008.06.18 04:17 am
四十六歲張姓男子為還卡債,半年來,幾乎每天熬夜網拍營業,白天還幫妻子擺攤賺錢,日子雖苦仍撥時間擔任義工,不時到偏遠山地鄉濟貧,幫助弱勢,日前猝死,法醫相驗認為是過勞死。
張妻表示,丈夫身體很壯,很少感冒生病,但最近看起來很累,十二日她發現丈夫昏倒床上,送醫不治。法醫指出,張男死前幾天,曾出現胸悶、冒冷汗等現象,研判是長期勞累與壓力,心肺衰竭猝死,是典型過勞。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主任陳維恭說,過勞死是指慢性疲勞誘發猝死。現代人生活競爭激烈,壓力大,建議維持正常睡眠、飲食,並適度紓壓,才能避免過勞。張姓男子十二歲喪父,母親改嫁,張因是長兄,還要照顧二名年幼弟弟,從小生活就很艱苦。十三年前成家,在台中市西屯傳統市場賣水果,育有一名讀小三的女兒。
張妻指出,丈夫拚命工作,但大環境不佳,負債三百多萬元,夫妻倆以卡養卡成了卡債族,最高紀錄一個月光卡費就要繳十八萬元。四年前改賣內衣,經濟仍沒好轉,店面被收回,丈夫改行做網拍,她到夜市賣內衣。
張妻說,丈夫對自己要求嚴格,沉重的經濟壓力,一度使得丈夫脾氣暴躁,六年前,成為心海羅盤觀眾才改變個性,即使被負債壓得喘不過氣,丈夫仍樂觀以對,並加入義工,時常到偏遠的山地鄉濟貧。
張妻指出,店面被收回後,她和丈夫曾與銀行債務協商,破裂收場後,一家人棲身的房子也被法拍。眼見月底將被掃地出門,她情緒陷入低潮,瘦了近十公斤,丈夫反鼓勵她要認真面對人生,說只要肯打拚就有希望。
為改善家計,丈夫每天熬夜忙網拍,幾乎天天到凌晨三、四點才休息,白天還幫她擺攤,還要張羅搬家。她勸丈夫要休息,丈夫總是說不要緊。里長林添憶說,張姓男子死後,留下妻女無力負擔喪葬及搬家支出,社區管委會發動捐款,共籌到五萬多元。
【2008/06/18 聯合報】
四十六歲張姓男子為還卡債,半年來,幾乎每天熬夜網拍營業,白天還幫妻子擺攤賺錢,日子雖苦仍撥時間擔任義工,不時到偏遠山地鄉濟貧,幫助弱勢,日前猝死,法醫相驗認為是過勞死。
張妻表示,丈夫身體很壯,很少感冒生病,但最近看起來很累,十二日她發現丈夫昏倒床上,送醫不治。法醫指出,張男死前幾天,曾出現胸悶、冒冷汗等現象,研判是長期勞累與壓力,心肺衰竭猝死,是典型過勞。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主任陳維恭說,過勞死是指慢性疲勞誘發猝死。現代人生活競爭激烈,壓力大,建議維持正常睡眠、飲食,並適度紓壓,才能避免過勞。張姓男子十二歲喪父,母親改嫁,張因是長兄,還要照顧二名年幼弟弟,從小生活就很艱苦。十三年前成家,在台中市西屯傳統市場賣水果,育有一名讀小三的女兒。
張妻指出,丈夫拚命工作,但大環境不佳,負債三百多萬元,夫妻倆以卡養卡成了卡債族,最高紀錄一個月光卡費就要繳十八萬元。四年前改賣內衣,經濟仍沒好轉,店面被收回,丈夫改行做網拍,她到夜市賣內衣。
張妻說,丈夫對自己要求嚴格,沉重的經濟壓力,一度使得丈夫脾氣暴躁,六年前,成為心海羅盤觀眾才改變個性,即使被負債壓得喘不過氣,丈夫仍樂觀以對,並加入義工,時常到偏遠的山地鄉濟貧。
張妻指出,店面被收回後,她和丈夫曾與銀行債務協商,破裂收場後,一家人棲身的房子也被法拍。眼見月底將被掃地出門,她情緒陷入低潮,瘦了近十公斤,丈夫反鼓勵她要認真面對人生,說只要肯打拚就有希望。
為改善家計,丈夫每天熬夜忙網拍,幾乎天天到凌晨三、四點才休息,白天還幫她擺攤,還要張羅搬家。她勸丈夫要休息,丈夫總是說不要緊。里長林添憶說,張姓男子死後,留下妻女無力負擔喪葬及搬家支出,社區管委會發動捐款,共籌到五萬多元。
【2008/06/18 聯合報】
銀行再開善門 債協還款力低者 可展延180期
物價漲翻天,錢越變越薄,為讓參加95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目前持續履約中的11萬名卡債族,不致因繳款困難而毀諾,銀行公會昨表示,只要新核定的每月還款金額佔原應繳款金額八成(含)以下,就可以和銀行重新協商較優惠的還款方案。
銀行公會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協商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清文昨表示,參加95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成立、目前持續繳款的11萬名債務人,平均欠款金額150萬,平均繳款期數90期,等於一個月要繳一萬六、七千元。
吳清文表示,現在民生物價齊漲,銀行公會體恤債務人生活艱困,除了鼓勵已毀諾者重新和銀行協商,針對未毀諾者,也持續開啟善門。
吳清文說,參加95年債務協商持續繳款中的民眾,如果確實有還款困難,可以向銀行要求變更協議書還款方案,從原本最長120期、零利率,展延到最長180期、零利率,至於新的期數與利率,必須跟最大債權銀行協商。
申請條件上,吳清文表示,最大債權銀行依前置協商審核公式表,審核每月可償還金額(A),該金額若與目前公會債務協商每月應償金額(B),差距達20%以上,即(B-A)/B大於等於20%,就可以跟最大債權銀行談新的還款利率跟期數。
舉例而言,假設目前每個月要還銀行一萬元,經前置協商審核公式表計算後,每月最多只能還八千,就可以和債權銀行談負擔比較輕的還款條件。
申請需檢附的文件,則包括:
(1)債務協商變更還款條件申請書。
(2)近二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一個月核發的財產資料清單。
(3)近三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4)勞保投保資料表。
銀行公會並發布統計指出,從四月十一日到五月廿六日,已有6314件前置協商件數(含已備妥文件預計進入審核),擔保債務42億,無擔保債務78億,五月分平均每天申請案件2600件。
至於法院部分,銀行公會表示,截至五月廿八日止,法院收到的更生清算案件共3113件,更生佔92%、清算佔8%,平均法院五月份每天收件100件。
吳清文說,銀行公會6314件前置協商案件,平均負債金額140萬,比95年債務協商平均金額150萬略低;還款期數部分,前置協商最長可達180期,也比債務協商的120期要好。
一般而言,還款期數若超過十年,基本上就是零利率。
資料來源:【2008.05.30中國時報/陳怡慈/台北報導】
銀行公會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協商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清文昨表示,參加95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成立、目前持續繳款的11萬名債務人,平均欠款金額150萬,平均繳款期數90期,等於一個月要繳一萬六、七千元。
吳清文表示,現在民生物價齊漲,銀行公會體恤債務人生活艱困,除了鼓勵已毀諾者重新和銀行協商,針對未毀諾者,也持續開啟善門。
吳清文說,參加95年債務協商持續繳款中的民眾,如果確實有還款困難,可以向銀行要求變更協議書還款方案,從原本最長120期、零利率,展延到最長180期、零利率,至於新的期數與利率,必須跟最大債權銀行協商。
申請條件上,吳清文表示,最大債權銀行依前置協商審核公式表,審核每月可償還金額(A),該金額若與目前公會債務協商每月應償金額(B),差距達20%以上,即(B-A)/B大於等於20%,就可以跟最大債權銀行談新的還款利率跟期數。
舉例而言,假設目前每個月要還銀行一萬元,經前置協商審核公式表計算後,每月最多只能還八千,就可以和債權銀行談負擔比較輕的還款條件。
申請需檢附的文件,則包括:
(1)債務協商變更還款條件申請書。
(2)近二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一個月核發的財產資料清單。
(3)近三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4)勞保投保資料表。
銀行公會並發布統計指出,從四月十一日到五月廿六日,已有6314件前置協商件數(含已備妥文件預計進入審核),擔保債務42億,無擔保債務78億,五月分平均每天申請案件2600件。
至於法院部分,銀行公會表示,截至五月廿八日止,法院收到的更生清算案件共3113件,更生佔92%、清算佔8%,平均法院五月份每天收件100件。
吳清文說,銀行公會6314件前置協商案件,平均負債金額140萬,比95年債務協商平均金額150萬略低;還款期數部分,前置協商最長可達180期,也比債務協商的120期要好。
一般而言,還款期數若超過十年,基本上就是零利率。
資料來源:【2008.05.30中國時報/陳怡慈/台北報導】
尋找債務出口》更生清算 陳報債權自己來
案例:
小如是上班族,兩年前為了資助朋友阿文創業,向銀行辦理信用卡、現金卡和小額信貸,前後共借了100萬元給阿文。
不料阿文的事業失敗,並避不見面。小如面對龐大債務,只好努力工作賺錢,然而還款速度始終追不上利息增加速度。
兩年下來,小如雖然已經還了100多萬元,債權銀行卻還是主張小如連本帶利還需還款180萬元。
小如想聲請更生,但該怎麼確認自己的債權?是完全依照聯徵中心的信用紀錄為準?還是可以提出債權額的爭執?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陳芬芬解析: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8條規定,對於債務人的債權,在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前成立者,為更生或清算債權。
也就是說,債務人向法院提出更生或清算聲請後,依法必須陳報的債權,指的是在更生或清算開始以前發生的債權。舉凡債務人所積欠的借款本金、利息、稅金、健保費和房屋貸款等,都算是更生或清算的債權。
不過,在更生或清算程序開始以後才發生的利息、違約金等,稱為劣後債權,不必一併計算在債務人對法院陳報的債權總額,而劣後債權也不是利用更生方案或清算程序清償,而是在其他債權都受償後,債務人的財產或收入還有剩餘,才可以用來清償劣後債權。
原則上,債務人在提出更生或清算聲請時,必須先確認自己負擔的債務總額,並將本金與利息、違約金合併計算陳報債權。
所應陳報的債權除了向銀行借貸的無擔保債權、信用卡和現金卡債權,也包括民間債權、被銀行轉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以及有擔保債權。
債務人雖然可以向聯徵中心申請信用紀錄以及債權人清冊,由於聯徵中心的信用紀錄及債權人清冊只能呈現金融機構的債權,而且因為債權金融機構陳報給聯徵中心的資料有時間限制,其債權資料與實際發生的債權可能有落差。
因此聯徵中心的紀錄只能做為參考,債務人還是應該憑著自己的認知與計算向法院陳報債權。
法院在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會公告通知債務人前來申報債權,債務人如果對於債權人所申報的債權有意見,一定要在法院製作的債權表送達隔天起十天內,具狀向法院聲明異議。
債務人提出聲明異議,應該表明要聲明異議的對象,以及自己所主張的債權額,由法院根據雙方所提出的證據與計算方式,裁定實際的債權額。
債務人如果對法院的裁定還有意見,可以透過抗告程序進行言詞辯論,由抗告法院做成最後裁定。
債務人如果沒有聲明異議,或是抗告法院已做成最後裁定,債權額就會因此確定,所有人就不能再對這個確定的債權額提起爭執。
在小如的案例中,小如主張自己已清償了100多萬元,其債權餘額不應還有180萬元,小如必須記得向法院聲明異議,才能透過法院的裁定確認自己的債務總額,以保障自己的權利。(系列15)
(本專欄由經濟日報與法扶基金會合作,讀者若有債務清理條例相關疑問,可簡述問題,並附上聯絡方式,寄到fortune@udngroup.com.tw,本專欄會以化名個案報導方式為讀者解答。)
資料來源:【2008/05/29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
小如是上班族,兩年前為了資助朋友阿文創業,向銀行辦理信用卡、現金卡和小額信貸,前後共借了100萬元給阿文。
不料阿文的事業失敗,並避不見面。小如面對龐大債務,只好努力工作賺錢,然而還款速度始終追不上利息增加速度。
兩年下來,小如雖然已經還了100多萬元,債權銀行卻還是主張小如連本帶利還需還款180萬元。
小如想聲請更生,但該怎麼確認自己的債權?是完全依照聯徵中心的信用紀錄為準?還是可以提出債權額的爭執?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陳芬芬解析: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8條規定,對於債務人的債權,在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前成立者,為更生或清算債權。
也就是說,債務人向法院提出更生或清算聲請後,依法必須陳報的債權,指的是在更生或清算開始以前發生的債權。舉凡債務人所積欠的借款本金、利息、稅金、健保費和房屋貸款等,都算是更生或清算的債權。
不過,在更生或清算程序開始以後才發生的利息、違約金等,稱為劣後債權,不必一併計算在債務人對法院陳報的債權總額,而劣後債權也不是利用更生方案或清算程序清償,而是在其他債權都受償後,債務人的財產或收入還有剩餘,才可以用來清償劣後債權。
原則上,債務人在提出更生或清算聲請時,必須先確認自己負擔的債務總額,並將本金與利息、違約金合併計算陳報債權。
所應陳報的債權除了向銀行借貸的無擔保債權、信用卡和現金卡債權,也包括民間債權、被銀行轉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以及有擔保債權。
債務人雖然可以向聯徵中心申請信用紀錄以及債權人清冊,由於聯徵中心的信用紀錄及債權人清冊只能呈現金融機構的債權,而且因為債權金融機構陳報給聯徵中心的資料有時間限制,其債權資料與實際發生的債權可能有落差。
因此聯徵中心的紀錄只能做為參考,債務人還是應該憑著自己的認知與計算向法院陳報債權。
法院在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會公告通知債務人前來申報債權,債務人如果對於債權人所申報的債權有意見,一定要在法院製作的債權表送達隔天起十天內,具狀向法院聲明異議。
債務人提出聲明異議,應該表明要聲明異議的對象,以及自己所主張的債權額,由法院根據雙方所提出的證據與計算方式,裁定實際的債權額。
債務人如果對法院的裁定還有意見,可以透過抗告程序進行言詞辯論,由抗告法院做成最後裁定。
債務人如果沒有聲明異議,或是抗告法院已做成最後裁定,債權額就會因此確定,所有人就不能再對這個確定的債權額提起爭執。
在小如的案例中,小如主張自己已清償了100多萬元,其債權餘額不應還有180萬元,小如必須記得向法院聲明異議,才能透過法院的裁定確認自己的債務總額,以保障自己的權利。(系列15)
(本專欄由經濟日報與法扶基金會合作,讀者若有債務清理條例相關疑問,可簡述問題,並附上聯絡方式,寄到fortune@udngroup.com.tw,本專欄會以化名個案報導方式為讀者解答。)
資料來源:【2008/05/29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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