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清協商案開始繳款囉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後,昨(10)日為第一期協商繳款日首日,目前各行庫收到的案件約二、三百件,其中已協商完成的案件數,從個位數到數十件都有。行庫主管指出,不少案件協商的利率介於3%至5%,較雙卡的18%至20%低了許多。

合庫銀主管指出,昨天開放債務人繳款,若債務人到一個月後,也就是8月10日,都還沒有履行協議,銀行就會視為債務人毀諾。

台企銀個金部主管指出,依據消債條例協商出來的還款內容都有一定依據,原則上期數愈少,利率會較高,例如60期以下的利率都在5%以上,60期至96期利率則在3%到5%;如果期數更長,利率可能壓低到2%、3%。

以最大債權行之一的土銀為例,應處理案件達300多件,截至目前已完成協商的案件約30多件,每件應還款金額約100萬元,銀行與債務人協商的還款年限在六至八年,多數人適用的利率在3%到5%。

其他行庫如台企銀完成協商的案件約15件,總金額2,600萬元,每件平均金額約173萬元。由於台企銀協商出來的還款期限較短,所以適用的利率約在6%以上。至於另一家最大債權行合庫銀,已完成協商的案件僅八件。

土銀債權部主管指出,這些債權人的債務主要以利率18%至20%的雙卡債務為主,銀行協商時原則是視債務人的收入、支出來決定每期還款金額和還款期數,由於銀行主要目的是希望收回債權,不是藉此獲利,所以只要債務人有誠意還錢,利率高低並不是問題。

銀行觀察,有個案因為家屬願意替債務人一次還清,債權銀行也願意給予「零利率」。此外,消債條例的協商原則中,有一項是如果還款期限超過180期(約15年),銀行和債務人必須先簽還款到第72期的協議,之後再視債務人收支狀況來議定還款條件。

行庫主管表示,目前九成以上的協商案件都沒有超過180期,多數債務人都傾向儘快清償,不想拖太久。

文章來源:【2008/07/1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