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呼籲若不清楚消債條例內容可向法院求助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即將在下個月上路,不過,近來有代辦公司在報紙上刊登大幅廣告,宣稱卡債族聲請更生只要還債務的兩成。

對此,司法院民事廳認為,這篇廣告中有很多不正確的觀念,例如:宣稱只要還兩成就可以當然免責,這根本和消債條例的內容不相符,司法院也提醒,民眾如果不清楚消債條例的內容,應該直接向法院「訴訟輔導科」或「法扶會」詢問。

有一家代辦公司在報紙上刊登全版廣告,要卡債族把握一生最重要的一次更生機會,還提出一百個Q&A,不過,司法院民事廳法官王金龍表示,這個廣告宣稱,卡債族聲請更生只要還兩成債務就可以當然免責,還指出打算聲請更生的卡債族現在可以拼命刷卡,這些觀念都是有意誤導民眾,如果卡債族誤信找上他們,法院不但不會裁定免責,甚至可能因為隱匿財務狀況而吃上官司。

民眾的誤解極有可能,比方說,他誤以為說,我現在只要還兩成就好了,超過兩成的東西,我就不要拿出來跟你談,自己找機會就花掉也好,或是刻意的浪費掉也好啦,或是把他隱匿起來,你隱匿財產的結果,可能造成你的不免責。

司法院也指出,依照消債條例第134條規定,因為浪費行為,導致財產顯然減少或負擔過重的債務,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債務人可能將會不免責,司法院因此呼籲民眾如果想要聲請更生卻不瞭解程序,可以到法院訴訟輔導科尋求協助。

中廣新聞網╱陳鳳如 2008-03-13 17:29 http://forum.news.yam.com/trackback.php/20080313817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