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將在今年四月十一號上路,不少卡債族希望能夠藉由消債條例免除債務,不過,實際上,卡債族想要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是清算,必須要重新跟銀行進行協商,在協商破裂的情況下,才能向法院提出聲請。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吳景源認為,由於選擇聲請更生或清算,都必須繳交一些費用給法院,因此,他建議如果能夠和銀行協商成功,卡債族也未必要進到法院。
吳景源也指出,消債條例並不是人人都適用,債務人如果在五年內曾經擔任大型企業的董事長、經理、或開公司當老闆,公司每個月的營業額超過二十萬元,就不能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雖然,目前銀行公會已經提出「反奢華條款」,對更生和清算階段債務人的生活條件進行限制,包括一個月生活費不得超過五千,單筆消費不得超過五百元等等,不過,吳景源表示,這些都只是參考,往後卡債族如果聲請更生或清算,法官會依照個案情況作出認定。
為了幫助卡債族,法律扶助基金會也推出法扶卡債諮詢預約專線,讓卡債族可以預約和法扶會的律師進行面對面的諮詢,法扶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表示,如果符合法扶會扶助的資格,法扶會就會派出律師,免費幫民眾寫狀紙,並且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卡債救命專線推出第一天,法扶會就有接不完的電話,工作人員不斷提醒打電話來的民眾,必須要準備什麼樣的資料,在什麼時間到就近的法扶會卡債諮詢中心和律師面談。
林永頌表示,目前預估消債條例上路後,一年大約會有三到五萬件的消債案件湧入法扶會,這對法扶會來說是很大的挑戰。
趕在消債條例上路前,不論是司法院、法扶會都陸續進行準備工作,法扶會並預估在條例施行後,會有將近二十多萬的債務人有進行協商、更生或清算程序的需求。
不過,由於消債條例是我國新制訂的法律,多數民眾都不瞭解法律條文,如何在短期間內宣導消債條例並協助卡債族循法律途徑解決債務問題,恐怕是政府的當務之急。
中廣新聞網記者 陳鳳如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