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林峰正/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日前台北地院裁定全國第一件卡債族黃先生的更生方案,讓他從此可以安心還債,努力經營自己的生活,重新出發。目前願意像黃先生這樣依法聲請更生,積極面對債務的卡債族仍屬少數。
過去幾年引發台灣金融消費市場極大震撼的卡債族,他們或因過度消費,或因經濟大環境欠佳,因此積欠銀行相當債務(不過若與惡質企業的呆帳相較真是小巫見大巫),輕者流離失所,重者走上絕路,無非都是為了躲債而已。
從表面看去,他們要不奢侈浪費,要不欠缺競爭力,又能怪誰。沒錯,他們都犯了錯,拖累了這個社會,但這個社會對於他們的遭遇難道沒有一點責任?
如果我們的銀行監理制度夠健全,浮濫發卡的情形不會如水銀瀉地一發不可收拾;如果我們的經濟大環境還算差強人意,更不會有人中年失業,也不會有小生意人靠現金卡周轉,直到有一天無法負擔銀行高利為止。
說白一點,地震的受災戶是因天然災害受到傷害,卡債族則是因為「人為災害」受災殃。如果我們看到地震災民,惻隱之心會油然而生,看到卡債族是否可以先給他們一點空間,讓他們有機會東山再起,當然,是必須建立在他們的意願之上。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從四月十一日的施行日到目前為止,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扶助的已近三萬人,正式向各地方法院依法聲請更生或清算的也近九千人,這樣的人數與總卡債族相較之下比例仍低,關鍵之處在於多數人在觀望法院究竟會裁准怎樣的更生方案,我們除了期盼各地法院能做出更多公允償債條件的更生方案裁定以外,更希望社會大眾也能多加支持與鼓勵,讓台灣的溫暖與人情味更全面而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