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卡債族更生案債權銀行將提抗告及刑事追訴程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後,法院已核准國內首件卡債族更生案。不過,銀行公會5 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債權銀行將在8月10日前,依法向法院提出抗告,並針對債務人填具不實的職業及收入資料,一併向法院提出刑事追訴程序。

法律扶助基金會4日公布全國首宗卡債族更生獲法院裁准案例,為一名家住台北市罹患小兒麻痺的黃先生,屬低收入戶,共背負新台幣52萬元卡債及利息,在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總共只要清償8.3萬餘元。


不過,銀行公會指出,黃姓債務人是在95年6月向各銀行申請參加債務協商,受理銀行考量債務人處境後,給予長達80期零利率的優惠還款方案。

沒想到債務人未能把握銀行提供債務協商機制勉力履債,為能獲得債務減免,竟濫用更生程序 ,於法院當庭表示,當初為向各銀行辦理消費金融產品,故意填載並提供不實的職業及收入資料,使銀行陷於錯誤,信其具有還款能力進而核發信用卡及現金卡。

銀行公會表示,黃姓債務人此舉已明顯有觸犯刑法詐欺罪嫌,並妨礙金融交易秩序,債權銀行必要時將採取相關刑事訴追程序,並將在10日內,依法提出抗告。據了解,此案的債權銀行包括聯邦、國泰世華、台新、台北富邦、中國信託及大眾等銀行。

銀行公會並強調,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立法目的,原係協助經濟上遇有困難、無力償還的消費者誠實面對債務問題,本案法院裁判的基礎,是建立於債務人以不誠實方法取得信用資力,與消債條例規範的情形有違背。

因此,銀行公會也呼籲,消費者與銀行進行協商時,應以誠實態度勇於面對債務,使銀行得以審酌每月還款金額訂出合理還款方案,並確實履行以獲得重生,切勿心存僥倖提供或捏造不實資料而觸法。